当涂法院:土地承包起纠纷 法官柔性执行促和解

时间:2020-04-24 08:07:29 稿源:当涂县人民法院

  4月21日,当涂法院执行法官沈传隆前往湖阳镇某村委会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双方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交付第一期执行款3000元。一起因土地承包款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柔性执行下有效化解。

  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陈某承包某村委会15亩土地用于螃蟹养殖,承包费为2.7万余元。但某村委会一直未收到承包费,遂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陈某陆续支付某村委会1.5万余元的承包费,剩余款项始终没有兑现,某村委会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后,本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沈传隆决定前往村委会所在地现场了解情况、解决矛盾。然而调解过程并不顺利,陈某声称自己几乎将所有积蓄都投入到螃蟹养殖,当前还不是螃蟹上市的季节,暂无收入来源,对于履行还款义务实在力不从心。而村委会则认为村集体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个别村民拒绝支付承包费,势必影响到全体村民。

  针对双方的意见,沈传隆灵活处置、理性分析,他从合同履行、强制执行的角度向陈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其讲诚信,重视村集体利益。但考虑到陈某年已六旬,经济条件困难,眼下螃蟹养殖又正是需要资金的时候,沈传隆劝说村委会适当让步。在沈传隆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陈某安排家人先行筹措了3000元作为第一批履行款项给付申请人,并现场承诺剩余9000元将在4月底之前还清。村委会负责人对当涂法官关心民生、主动上门化解纠纷的精神连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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