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法院:温情执结首起污染环境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9-23 09:50:22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这是我们筹集到的钱,请你点一下”,处置危险废物的某科技公司代理人接过钱,数了起来,被执行人余某某的女儿目不转睛地盯着,然后长舒一口气,念叨道“这件事终于了了”,脸上掠过一丝轻松。2019年9月17日,被执行人余某某的女儿来到琅琊区人民法院,将8万元的执行案款交到该科技公司代理人手中,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9年4月1日,滁州首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琅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并支付扣押的20.85吨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11.4万余元。同年5月5日,琅琊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送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查询被执行人余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一无所获。考虑到被执行人尚在服刑,承办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女儿余某,告知其执行案件情况。

  “这么多钱,哪去凑呀……,法官,我爸年纪大了,身体还不好,这件事就不要告诉他了,我来想办法”。得知情况的余某,泣不成声,最终主动承担起了这份重担。

  “他和他女儿家的情况你也是了解的,他们是很配合的,能借的都借了,你看……”,考虑到被执行人余某某及其女儿家庭状况确实困难,承办法官做起了处置危险废物的某科技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余某和该科技公司达成和解,一致同意以8万元了结此案。9月17日上午,被执行人余某某的女儿带着筹集的54000元现金,并通过微信转账8000元,支付宝转账18000元,支付完毕该科技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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