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拖欠工资不履行 法官蹲守5小时执结案件

时间:2021-05-27 09:48:04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阚某在砀山县一生鲜超市工作,因超市拖欠其劳动报酬,经砀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主持调解并作出仲裁调解书,超市方同意一次性给付阚某人民币一万元,并于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裁决生效后,超市方迟迟未履行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阚某遂到砀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超市方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验证失败导致无法提起网络查询。三日后,法官到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系统反馈的信息一致,后法官向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发函,将超市的信息纳入数据库,成功查询到相关信息。

  申请人阚某提供线索,法官得知超市法人郑某的具体住址。2021年5月26日清晨,为防止郑某出门,法官带领3名法警早早来到郑某住处,然而郑某在家中拒绝开门配合,法官与法警决定在门口蹲守,并一直同郑某隔门进行沟通,早午饭都吃得迅速随意。五个多小时后,加上申请人阚某的帮助协商,郑某终于同意开门,随后被拘传至法院,法官再当面详细地说理释法,被执行人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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