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拖欠货款不认账?法院电话督促促执结

时间:2022-12-02 15:46:51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在谯城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下,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王某的钢材款69万元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顺利高效执结。

  2019年5月,山西某公司中标亳州某公司的全自动立体发酵智能酿造车间技术改造工程。中标后,山西某公司采取内部承包的方式将该车间技术改造工程承包给孟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孟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孟某行政隶属山西某公司并接受该公司的管理。在该工程施工改造期间,孟某从申请执行人王某处赊购钢材用于涉案工程,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共拖欠王某钢材款69万元。王某多次向山西某公司催要拖欠的钢材款,山西某公司认为不是公司行为,与己无关,拒不认账。经一审、二审查明事实后,判令山西某公司限期支付王某钢材款69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山西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月10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山西某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着手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当执行法官见山西某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立即电话联系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向其阐明再不履行将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希望再宽限几天的时间,待公司回款后立即履行。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沟通,最终,该公司将全部执行款69万元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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