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房产进行“善意腾退”

时间:2020-12-01 18:09:52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锁进入涉案房屋

  宿州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期间,一次被执行人未参与的腾退行动在辖区某商业用房展开,执行局普执团队按照既定方案清场,并将涉案房产顺利交付申请人。省人大代表王兰、市政协委员程乃标全程见证,公证处派员对室内物品进行公证,某银行(抵押权人)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现场核对室内物品

  申请人在交付笔录上签字

  该案源起民间借贷纠纷,从诉讼到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与借款一起“人间蒸发”,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还有一处无人使用的房产,且评估价值能够同时满足申请标的和银行抵押贷款。为兼顾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提前通过邮寄文书、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想方设法告知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流程及享有权利,在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房产经拍卖流拍后依法交付申请人抵偿债务。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开锁、勘查现场、清点物品、录音录像、制作笔录、签字摁印……腾退行动在一系列紧张有序的工作中顺利结束。申请人高兴地表示,本以为受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影响,实现债权遥遥无期,但中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及时实现了我的权益,让我感受到满满获得感。参与行动的代表委员表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中院执行局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接案件办理特殊需求,及时、稳妥执结案件,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