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租赁挖机拒付款 强制执行促履行

时间:2021-11-12 08:50:23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租赁挖掘机遇到“老赖”,拖欠费用多年一直不给。2021年11月10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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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庆(化名)从事个体挖机作业,刘成(化名)从事水管安装工程。2017年3月,二人经朋友介绍相识,刘成因工程需要,找到方庆为其提供挖机租赁及相关人工服务,期间共产生费用4.9万元,经方庆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刘成支付方庆挖机劳务费4.9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2021年9月2日,方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成名下财产进行“四查”,发现刘成银行账户有部分财产,第一时间将其冻结、扣划,共计1.7万元。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刘成表示近期一定履行。11月10日,经传唤,刘成前往法院,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进行释法明理,但刘成仍然态度强硬表示“凭什么冻结我的银行账户”不愿支付剩余欠款。见状,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刘成见法院“动真格”,后悔自己当时说出的气话,当场表示愿意还款,现场将全部欠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方成,至此该案件圆满执行完毕。(王中杰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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