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款分配致亲情受损 法官悉心呵护促裂痕弥合

时间:2018-05-15 08:25:56 稿源:安徽法院网

  一场车祸让一个鲜活的生命变成丧失知觉的植物人,因赔款分配而受损的亲情,在执行法官的悉心呵护下得到了恢复。

  2016年8月24日早晨7点多,骑电动车上班的吴女士在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北路欧亚达家具城对面路段,与张先生同向行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吴女士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因重度颅脑损伤处于持续性植物状态。吴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将张先生诉至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法院于2017年9月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判决,张先生应赔偿吴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张先生未能按时履行,王先生于201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随即采取了各种查控措施,并获知了张先生在外省的工作地点。执行法官和张先生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吴女士的母亲及姐姐一同找到执行法官,她们向执行法官递交了两份由吴女士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声称她们要共同参与案件的处理,接受案件执行款项。执行法官觉得蹊跷,在之前王先生已经提供了授权委托书,也有接受执行款的特别授权。当执行法官和吴女士母亲及姐姐交谈后,才知道其中的隐情。她们担心王先生拿到赔偿款,不用于吴女士的医疗费用,而拿去还自己的其他欠债,这样吴女士的救命钱就无法保证。因此她们要求执行款全部打入医院账户,不能让王先生挪作他用。执行法官很理解她们的想法,但法律上吴女士的监护权应由其丈夫王先生行使,由其对吴女士的财产进行支配。执行法官开导她们要增加信任,不要再因为彼此的隔膜再给蒙难的亲人增添伤痕。

  当王先生与他的两位兄长来到法院时,王先生满脸憔悴,他说自己现在开出租车,自己的孩子也在上小学,还要三天两头到医院照料看护妻子。自己和岳母家为妻子治疗都拿了钱,双方各自垫支了15万元左右,目前妻子的工伤保险待遇也陆续到位,医院的医疗费及护理费都能保证。王先生称自己为妻子医治向亲友举债,虽然妻子境况令人揪心,但是他也要尽责照护好妻子。

  执行法官为弥合双方的分歧,多次与王先生及其岳母方沟通,终于让双方达成共识,王先生同意在赔偿款中支付其岳母垫支的15万元,双方各拿一半。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张先生已自动履行了9万元赔偿款。王先生也于近日将4.5万元汇至吴女士母亲的账户。对剩余赔偿款,执行法官也将全力执行到位,为吴女士亲人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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