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庭里的“铁法官” ——记金寨县法院执行法官姜浩
姜浩,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员额法官,曾于2007年1月至2012年11月在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 2008年在全国法院执行积案清理活动中表现突出,被市中院授予三等功,2017年6月底,因执行攻坚需要再度调回执行工作岗位。
从事法院工作24年来,他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尤其是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期间,作为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法官,他积极作为、表现优异,谱写了一曲动人的执行赞歌。
勤学习、重提升,与时俱进
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仅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需要丰富的社会经验。多年以来,姜浩同志除按时参加了各种集体学习外,稍有空闲就拾起书本自学,向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同志请教,学习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司法理念。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他认真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文件精神,仔细研读执行攻坚战的相关要求以及第三方评估验收的各项指标体系,还经常主动向市中院、金安、舒城等兄弟法院取经,向本院其他同事请教,确保案件的各项质效指标达到最优。拿他自己的话说,以时间紧为借口不学习,那是懒惰和不思进取的表现,要做一个永不落伍的法官,就要活到老,学到老。
干实事、挑重担,勤奋敬业
为了执行工作,他不怕受苦、不怕受累、不怕受委屈、不怕受挫折,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2017年刚调整到执行岗位时,因为执行局人手较少,姜浩同志从行政庭带过来近20件未结审理案件,接手了外调同志已经或即将超审限的20件执行案件,同时又新分了20多件新案,没有一个法官助理或书记员配合,工作压力无比巨大,他默默地咬咬牙,独自加班加点扛了过去。在执行全军乡叶某某的案件时,因为被执行人住所偏僻,交通不便,要走二十多公里山路。为清理此案,姜浩同志主动请缨前往,执行人员凌晨2:30出发,经过4个小时黑夜奔波,于清晨6:30赶到,一路上不知出了多少汗,又累又饿,终于在当事人起床前将其堵住并将该案成功执结。事后他调侃道:感谢案件给我们提供了一次晨练爬山的机会,就当是一次有特殊意义的秋游吧。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他勇挑重担,主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有几起案件因执行时间较长,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查或财产难以处置,申请人情绪激烈,信访压力大,在他的精心办理下,几起令院领导头疼的案件都圆满的得到解决。
重程序、讲艺术,成效显著
刚调整到执行岗位时,因执行局人手较少,工作任务繁重,为及时完成任务,他时常主动在午休时间、夜晚和周末到办公室加班加点,默默无闻的去完成超负荷的任务。
2017年不足半年的时间里,姜浩同志个人承办执行案件108件,结案95件,结案率近88%,2018年办理执行案件47件,结案45件,结案率近96%,同时还办理民事审理案件73件,目前结案率达到87%以上;该同志承办案件在近年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未曾扣分;近两年所办案件无一件上访、缠诉。
他认为执行案件虽然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也要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关系简单并不意味着办案方法可以简单,要想案件能顺利执行到位需要执行法官多用心、多动脑,讲究执行艺术,和当事人斗智斗勇。
在执行一起劳务纠纷系列案件时,被执行人李某是重庆人,居住在山东济宁,但他常年在全国各地做工,去向不明,经查询其名下无任何财产,十二件案件的农民工经常集聚到法院。经多方打听,了解到李伟可能在义乌市做工, 2017年底,姜浩带人前往义乌市大海捞针,并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经历反复曲折,终于成功将李某据传回金寨。拘留期间,姜浩多次前往拘留所和李某谈心、交流,晓之以厉害,告知其可能涉嫌拒执罪和恶意欠薪罪的法律后果。李某最终被姜浩所感动,全部兑现了案款,而且还在2018年春节发来了短信祝福,同时农民工代表也非常真挚的送来了锦旗。
求公正、促廉政,严格执法
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成为“半吊子”工程,这是姜浩对执行工作的认识。所以,自走进法院队伍开始,他就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公正不阿的“铁法官”。自踏入法院大门24年来,他没有办理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没有办理过一件错案、冤案,没有一起案件涉访涉诉。在此次执行攻坚战中,被执行人苏某因长期逃避致该案无法执行,执行法官姜浩最后通过私人关系找到苏某,因苏拒不履行,遂决定对其实施拘留、罚款处罚。在执行过程中,苏提出给5000元好处费要求暂不执行,但他断然拒绝了,并坚决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致该案成功执结。
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丧失了。姜浩同志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心,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