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赔偿终到位 当事人送锦旗为法院“点赞”

时间:2018-06-22 10:58:39 稿源:青阳县人民法院

  “感谢丁法官,对我的案件尽心尽责,为我要来赔偿款。”2018年6月20日下午3时,申请执行人万某来到青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高度赞扬了执行局法官司法为民、高效执行,对执行法官丁剑尽心尽责办案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是一起历时12年的陈年旧案。2006年2月9日,徐某驾驶轿车由与万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万某受伤住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青阳县人民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徐某支付万某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受理费等费用共计15987元。徐某到期未能履行赔偿义务,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徐某当时住在宣城市宣州区,青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但因徐某长期行踪不明,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无果。2018年,宣州区法院将案件退回至青阳法院,青阳法院对该案件进行重新立案。

  2018年6月份,申请人万某向青阳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徐某现在在宁国市开出租车。6月5日,执行局执行人员立即赶赴宁国市,向宁国亚夏出租车公司调取车辆相关信息,亚夏公司表示徐某所开车辆并非本人所有,而是租借他人,每月需付租金4300元,并向执行干警提供了租借协议。据此能够反映出徐某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赔偿款。紧接着,执行人员向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西津街道办事处、民政局调取徐某的相关材料,均没有收获。执行人员随即来到宁国市公安局,在宁国市公安局领导的热心协助下,调取了徐某的相关信息。通过案件的前期调查发现徐某有收入但账户没有钱,于是对其妻子王某位于宁国的银行进行查询,发现王某的账户存款竟然有20多万。执行干警果断将王某账户中的27500元冻结。随后执行人员通知了徐某及王某,而徐某仍表示其本人在外地打工,没有钱,愿意每年年底支付万某2000元。执行干警果断拒绝,并告知他,如果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将他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拘留甚至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等措施。迫于法院执行压力,6月13日,徐某主动将执行款汇入了法院的执行款账户。这起历时十二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李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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