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执旧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时间:2018-07-18 14:49:11 稿源: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我是要其他人都看看,裕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是真的干实事啊,这个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7月17日下午,在裕安区法院,头发花白的李某拉着汪院长的手不停感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当事人向裕安区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

  申请人李某、方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三案,原由霍山县法院判决、执行,2015年6月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系列案件由裕安区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裕安法院调查到被执行人陈某在霍山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订金款260万,随即冻结、提取该笔订金款,并于2015年9月通知霍山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其15日内将该款交付至裕安法院,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拒接协助执行,陆续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申诉。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确定该260万元为被执行人陈某所有,房产开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不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本院依法执行该笔订金款,至此,5年的执行陈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完毕。

  执行,我们永远在路上。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曾 曾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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