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房屋被强制腾空

时间:2018-12-07 14:35:27 稿源: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来到阜城某小区,对孙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

  2016年3月18日,原告张某某因贷款合同纠纷将被告孙某诉至颍泉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30日,原告张某元与被告孙某签订贷款全同一份,约定,孙某从张某元处贷款20万元,月利息3%,期限从2015年9月30日始至2015年10月19日止,逾期,按借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负担因合同纠纷产生的费用。当日张某某向孙某账户内转入194000元。逾期后,孙某未能如约还款。

  2016年5月3日,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偿还张某某本金及利息23万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经执行人员的多次催告,孙某拒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对孙某位于某小区的住房进行了拍卖。拍卖后,经法院多次催告被告仍不履行腾房义务,为维护当事人及竞拍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联系搬家公司进行腾房工作,通知物业公司并在房屋附近张贴告示,在腾房时又和周围邻居作了详细的解释,既保障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又起到执行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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