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执行到位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

时间:2021-05-08 08:44:31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6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顿某某,当天为5位农民工执行到位被拖欠的工资款,并执行和解1件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高效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顿某某系建筑工程承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款和建筑设备租赁费先后被多人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分别判令顿某某偿还5人劳务工资合计56110元,偿还1人建筑设备租赁费用44200元。判决生效后顿某某未履行义务,6人于2021年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经全面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为尽快执结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通过释法说情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其以未拿到工程款为由一再拖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均未果。

  5月6日,案件出现转机。当天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出现在某饭店的举报线索,果断出击将其拘传回院。在得知将被移送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立即摆正态度,积极筹钱解决案件。截至当天晚上6时许,被执行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56110元工资款,支付了20000元建筑设备租赁费并与该案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5月20日前履行完毕剩余租赁款。(李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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