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休宁县法院:十二年陈案一朝执结

时间:2021-10-13 09:18:40 稿源: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法院

  10月9日,黄山市休宁县人民法院五城人民法庭收到63000元的执行款,一起长达10余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也得以执行完毕。
  2009年5月11日,俞某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休宁县五城镇往屯溪方向行驶,追尾撞上前方同向骑自行车人程某琴,造成程某琴受伤、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两审法院判决确定,由俞某华赔偿程某琴88852.1元,后俞某仅履行了13000元。因其未履行判决,程某琴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俞某华仅支付11000元后便不知去向,法官也未能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线索一度中断,但是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时隔12年之久,国庆节后第一个上班日,一直下落不明的俞某华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现身五城法庭。原来,俞某华在被采取惩戒措施后,社会信用度受到影响,给其生活工作带来严重不便,此次借与家人回休宁探亲之机,向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是面对不小的数额,俞某华再次犹豫。执行法官耐心向他释法明理,并与其家人积极沟通,俞某华彻底意识到只有履行完毕才能摆脱当前的窘境。于是,在家人的帮助下,俞某华第二天一次性凑齐了63000元款项并交纳了执行费。
  至此,十二年陈案圆满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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