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拖欠三年物业费 一朝扣车忙还钱

时间:2022-04-07 09:17:30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收到法院支付令,不接电话就以为能躲过?3月31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迫于“扣车”执行行动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秒速”还钱。

  赵某某是滁州市某小区业主,安徽某物业分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自2017年至2021年,赵某某共拖欠该物业公司7000余元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遂于2021年12月向琅琊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依法向赵某某发出支付令。后因赵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安徽某物业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赵某某名下有一辆本田轿车。3月30日,执行干警通过查车找人,来到赵某某的店铺。看到执行干警要扣押车辆,赵某某急忙上前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赵某某主动到院还清全部案款7000余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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