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重拳铁腕出击 再掀夏季行动新高潮

时间:2022-08-15 10:26:24 稿源:歙县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全省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8月12日,歙县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再次拉开帷幕。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彦的指挥下,全体参战干警闻令而动,奔赴执行现场,以重拳铁腕切实做到群众拍手、“老赖”发抖!

  拘传到庭 迫于威慑急还款

  被执行人王某租赁挖机挖小龙虾养殖塘,欠下租赁费用1.61万元,承诺于2021年6月付清。欠款到期后,王某未按约支付,被判决偿还租赁费用1.6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王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不料王某再次违约。

  因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但其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所以此番特地前往王某住处寻找。面对紧闭的大门,执行法官敲门半晌也无人应答。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最终,在坚持不懈的敲门声中,王某家的门终于打开。执行法官对王某开出拘传票,将其拘传到庭。迫于执行威慑,王某当场偿还1.1万元,承诺余款月底前还清。

  借钱不还释法说理终和解

  洪某因资金周转,向方某借款9.5万元,约定于2018年1月23日归还。借款到期后,洪某未按时还本金及利息,方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洪某与方某达成协议,但洪某却未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上门后,依法将洪某拘传到庭。调解室内,法官对洪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后果的同时,提起在洪某家中所见的孩子满墙的奖状,向其释明父母失信对孩子的影响。最终洪某筹集5000元归还方某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款分期支付。

  骑车酿祸善意执行盼守约

  2021年5月,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叶某发生碰撞,致使叶某受伤。扣除已支付的医疗费5万余元,潘某还被判决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9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获知潘某在某工厂食堂做工。此次执行上门,潘某正在食堂为工人准备午餐。面对执行干警,潘某不禁落下眼泪。她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支付医药费后已无力赔偿,现在也正在工作努力赚钱。雇佣潘某的工厂相关负责人赶来后,也向法官仔细了解情况。考量潘某态度诚恳,也为了不耽误工厂员工午餐,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与潘某约定下周至法院协商,同时也向她阐述不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文书需承担的后果。

  据统计,当日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3人,上门查找8户,现场拘传3人,实施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13.08万元。3人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金额2.8万元。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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