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来回驱车六百里 执行到位11万余万
3月17日,歙县法院执行局外勤组干警来回驱车六百里,往返于安徽歙县、浙江湖州织里镇和湖州长兴县之间,成功执结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将加工费11.3万余元全部执行完毕。
李某系浙江某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雇请了潘某加工一批服装。服装加工完毕后,李某和服饰公司均未支付潘某加工费。潘某遂于2022年10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服饰公司分期付款,法院据此出具民事调解书。但作出承诺的李某和服饰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无奈之下的潘某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和服饰公司,要求立即履行付款义务。李某听说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便主动和潘某取得联系,要求再给予宽限期,延期到2023年2月底前付款,潘某考虑到双方合作数年的情谊,第二次同意了李某的方案。但事与愿违,潘某苦苦等到3月初,仍不见李某和服饰公司付款,便再次联系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并提供了李某和服饰公司的地址。
3月17日清晨,执行局外勤组干警整装待发。在历经三个小时后,执行干警于10时30分到达湖州织里,将正在公司开会的李某抓个正着。出示拘传票后,执行干警将李某强制带走,返程途中,李某立刻联系了多位好友借钱筹款,均未果。最终,李某妻子在电话中主动提出将其名下的宝马轿车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加工费。12时左右,李某妻子将11.3万余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收到案款的执行干警在李某老家长兴将李某解除强制措施,随后便踏上了回家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