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法院成功排除妨碍 收回水库

时间:2019-07-12 13:18:00 稿源:人民法院报

  7月10日上午,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罗塘乡徐庙水库,对被执行人李某在水库堤坝边搭建的设施进行强制清除。12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执行干警搬运鱼缸。
执行干警清点现场物品。
执行干警指挥工作人员拆除非法建筑板房。

  李某与申请执行人罗塘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徐庙水库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李某一直强占水库不予归还,并拒付承包费用。案经长丰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返还水库,并自行将鱼虾、家禽及添附的财产予以清除。但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仍违法占用水库多年。

  李某在水库堤坝边私自搭建了18间活动板房用于养殖和居住,房间内用于养殖的鸡笼、废弃的鱼缸,在高温下散发出阵阵恶臭。执行干警冒着高温,肩扛手抬,将物品一一清点装车。物品清运完毕后,执行干警指挥挖掘机,对18间活动板房进行强制拆除,彻底清除妨碍。(周瑞平倪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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