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法官倾力调解 当事人主动履行

时间:2019-10-23 08:43:03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是周某,准备向舒某给付最后一笔钱,希望你能给我们做个见证”。在九华山法院执行庭,被执行人向申请人给付12000元尾款,当事双方之间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既实现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也鲜明的彰显出执行和解也是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在周某和舒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周某向舒某借款45000元,后舒某催款未果,故诉至九华山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周某与舒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后周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依法对周某进行传唤,告知周某尽快履行义务,若不履行面临的将是失信惩戒与限制高消费,甚至是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后,周某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当场承诺会积极履行义务,主动联系舒某,与她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

  10月17日,周某与舒某相约九华山执行庭,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周某履行了剩下的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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