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法院再次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时间:2020-11-05 10:08:28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11月4日早晨,寒风飒起,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再次利剑出鞘、雷霆出击,继续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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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延履行-拘留!

  因经营需要,黄某向刘某提供货物共计27200元。经法院调解,刘某分期偿还黄某借款本金27200元。后刘某一直拖延不履行。早晨6点30分,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将正在家中睡觉的被执行人成功围堵拘传至法院,经过与申请人沟通无效,仍想拖延不还款,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畏惧拘留-还款

  2017年初,仲某因经营需要要求吴某向其供应商品,共计货款3万9千元,经吴某多次催要一直未给付,法院判决仲某偿还货款38000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仲某未履行。早晨6点半,执行法院驱车前往凤阳,将正在卖货的被执行人成功围堵,拘传至法院。经过沟通,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处罚,被执行人见法院动真格,最终将欠款全部给付。

  借款不还-拘留

  2019年6月,张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9月,张某向王某偿还借款计3万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张某拒绝还款,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计7万元,但张某一直未履行。上午9点,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工作的服装店,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长时间沟通,被执行人仍拒绝还款。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截止行动结束,共拘传7人,拘留2人,现场履行5人,达成和解协议5件,执行到位金额173060元。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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