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法院:拖欠房租拒不执行 法院强制腾空迁出
1月25日下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江东路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迁出,经过近3个小时的执行,房产顺利腾空并完成交付,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4日,合肥市某单位与安徽某娱乐公司就坐落于合肥市瑶海区的一处大楼相关房屋租赁事宜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单位(甲方)将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大楼二楼东塔及连廊、三楼整层、四楼东塔、四楼西塔及连廊合计3548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该娱乐公司(乙方)使用,其中四楼西塔及连廊部分与乙方十楼房屋进行置换使用,双方置换期至2017年12月14日,置换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该部分的房租。
合同到期后,乙方拒绝支付房租,拖欠物业费、大屏幕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并霸占房屋不交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方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13530元,并返还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周良龙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要求迁出房屋均遭到拒绝,瑶海法院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月21日下午3时许,瑶海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莹玖亲自带队,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涉诉房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按照执行方案迅速在涉诉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执行人员在现场对房屋占有人江某进行了郑重告知和耐心规劝,江某见状,意识到拒不执行已无任何意义,随后主动向执行法官申请一些延缓一些时日,将房屋内的物品能搬离的搬离,能拆除的拆除,并承诺25日下午一定完成所有工作,主动迁出房屋。
1月25日下午3时30分,周良龙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房屋所在地,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全程摄影摄像记录,现场执法平稳有序。干警对房屋内剩余生活用品、家具和家电等财物全部进行认真记录,工作人员一一进行清点打包,并搬运出房屋。涉案房屋及时腾空并更换新门锁交还给申请人,执行工作最终顺利完成。(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