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兵贵神速 “执行110” 三百里奔袭查封车辆
“你好,我是陶某,我找到某物流公司的大货车了!车在芜湖有点远,我也知道马上就要到下班点了,但是这车如果走掉,就再不好找了,你们能来一趟吗?”
“您好,怀远法院‘执行110’全天24小时都上班,请您别着急,把案号和车辆目前所在具体地址说一下。”
9月27日下午,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陶某的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组织案件承办法官和法警进行了初步研判,考虑到案件较为复杂、涉案车辆难以找寻等因素,怀远法院果断吹响集合指令、迅速部署执行干警跨300公里奔赴芜湖市查封涉案车辆。
据悉,原告陶某与被告常某甲、常某乙、怀远某物流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常某甲及怀远某物流公司返还陶某购房款2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常某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居无定所、行踪不定,而怀远县某物流公司名下的大货车也长期不在本地运营,多次找寻无果,致使陶某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实现。陶某通过多方打听,好不容易才发现大货车在芜湖市某工地干活,便第一时间向怀远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求助。
当日19时许,芜湖市天色渐黑,执行干警经过2个多小时马不停蹄地赶路,成功在涉案大货车驶离工地前将其拦下。执行干警当场向驾车司机黄某出示执行公务证,表明身份。由于黄某并非被执行人,且对此次执行有异议,执行干警积极联系配合当地公安干警一起对黄某进行释法说明,教育其配合执行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陶某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决定由黄某交出车辆钥匙、行驶证,法院对涉案车辆进行就地查封,待黄某提出执行异议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我真的感谢你们,今天就算是车子没成功查封我也没话可说,太谢谢了!”陶某说道。至此,“执行110”接警到结束历时4小时暂告一段落,已是晚上9时左右,法院执行干警终于松了口气,并认真向陶某和黄某做好相关释法工作。
怀远法院自2019年4月在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并运行“执行110”,设立向社会公开的24小时报警电话,并成立执行警务专班、配备执行处警专车,开启“专线、专班、专车、专业”为核心的“执行110”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中查人找物效率,确保执行质效稳步提升,着力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